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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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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常态化开展REITs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上证函〔2023〕2043号  发布时间:2023-07-12   

各市场参与人:

  REITs业绩说明会是基金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回应投资者关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提升REITs治理水平,促进REITs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积极倡导已上市REITs产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投资者交流,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所支持基金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鼓励基金管理人会同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建立信息披露服务机制,明确专人对接,压实工作责任。

  本所鼓励基金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等联合举行REITs业绩说明会,共同做好业绩说明会前期准备,面向全体投资者作业绩说明,回答投资者等主体提问。

  二、本所鼓励业绩说明会聚焦REITs底层资产运营情况,解读投资者高度关注的资产运营相关的基本数据指标,包括区域经济变化情况、关联产业与替代产业发展情况、现金流波动情况、重大维修改造成本、近20个交易日均价对应的分派率、内部收益率变化等。依托租赁收入的项目,重点解读出租率、租金收缴率、租户分布和集中度、租赁合同期限分布、重要租户变化情况(如有)等。依托收费收入的项目,重点解读服务量增长率、价格变化情况、项目收益期限等。业绩说明会解读的内容不能超出信息披露范围。

  三、本所为基金管理人召开REITs业绩说明会提供召开方式、召开流程、注意事项等培训服务与流程优化指导服务。基金管理人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向本所咨询业绩说明会环节设计、流程安排和内容展示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选择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REITs业绩说明会的,应当在业绩说明会召开前1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申请。本所为业绩说明会免费提供上证路演中心标准服务,包括线上平台、路演场地、流程指导、组织培训、专线咨询等服务,以及面向全体投资者的直播互动渠道。

  基金管理人选择与本所建立媒体合作的其他平台召开REITs业绩说明会的,本所可以提供转接信号同步直播和实时互动服务。

  有意向邀请投资者或者媒体记者参加的,可以向本所提出。本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助邀请相关主体参加,并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反馈邀请结果。

  四、本所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区域为基金管理人提供REITs业绩说明会路演场地,基金管理人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向本所申请使用。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风险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考察交流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或者其他有利于与投资者加强沟通的说明会的,可以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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