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如何做帐?
解答:
反向开票只是采购方合法取得发票的一种形式,做账自然需要结合具体经济业务、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进行。
下面就以常见的反向开票说明:
1、废品回收企业的反向开票
假如废品回收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反向开票”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率1%,2025年7月下旬共开具了100万元(不含税),税额1万元,价税合计101万元。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按规定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
代办增值税=100万元×1%=1万元;
代办附加税费=1万元×5%=500元(假定合计10%,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代办经营所得个税=100万元×0.5%=5000元。
因此,该资源回收企业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94,500.00
应交税费——代办增值税 10,000.00
应交税费——代办附加税费 500.00
应交税费——代办经营所得个税 5,000.00
2、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反向开票
假如某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个人张某的二手车,反向开具了二手车统一发票,收购价1万元。
该二手车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3、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反向开票
某生猪屠宰厂为一般纳税人,向某养殖大户收购出栏生猪一批,价值6万元,按规定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
企业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60,000.00×9%=5,400.00元。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54,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0
总结:“反向开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没有本质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