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环球世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2020年-2021年对部分未开票收入不进行记账处理,未确认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共计14.19万元。针对其偷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5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隐匿账户被发现 数据异常引关注
前期,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及相关涉税线索,北京环球世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备案所有银行账户等问题,检查人员初步比对数据发现,该公司银行流水与税务机关申报数据也存在异常情况。
“工作疏忽”做借口 隐匿收入77万
为查清案件真相,检查人员依法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约谈,据王某某描述,2020年7月-2021年11月,该公司大部分时间由售货员值班售货,售货员因“工作疏忽”每月都存在将部分未开票的收入单据单独存放,未报送财务审核的情况,导致财务未将这部分未开票收入记账申报。
检查人员依法调取并审核了该公司申报数据、财务资料、银行账户情况、进销存数据等,经过对比发现该公司银行流水与申报数据不一致,仅对已开票收入申报缴纳相关税费,通过未向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收款,隐匿部分未开票收入,价税合计77万元。
侥幸心理不可有 偷税行为终被罚
检查人员列出了相关证据,并详细讲解相关税费政策及违法后果。王某某最终承认该公司存在对部分未开票收入未进行记账处理,未确认收入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