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总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废止)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证监部门评估监管指引与评估风险监管提示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其他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其他金融法规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中登公司
期交所
商交所
金交所
中金所
中基协
中证协
中上协
中期协
其他证券法规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全国人大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广东财税法规
1r0ohpbfv8sdz
全文有效
2025-12-29
2025-12-29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24   来源: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23〕20号),我省开展了2024年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现将行业自律惩戒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
  大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虽建立了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存在内部审核无实质审核内容、三级复核流于形式等情况。
  (二)执业质量方面
  1.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如无现场勘察表;未形成能证明履行了调查程序确认评估对象存在性、真实性、有效性的记录文件;未履行必要的评估资料收集程序、必要的分析复核;参数选取缺少分析测算的依据和过程等。
  2.计算错误。如缺少分析导致的计算错误;链接错误导致计算错误;对公式、参数理解不透彻导致计算错误;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界定错误或识别不清等。
  3.价值类型选择错误。如国有企业房地产出租评估项目中采用谨慎价值等。
  4.资产评估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如企业价值评估中未披露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引用或利用专业报告的,未按照评估准则要求披露相关内容;评估程序受限时,未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采取的弥补措施,未说明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等。
  5.资产评估内容缺失,未按准则要求规范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如报告封面及标题未按准则格式编写;标题未明确委托人;资产评估报告未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等具体内容。
  6.工作底稿内容缺失。如测算过程未形成纸质底稿;工作底稿较简单,无相关资产的核查过程记录等。
  (三)其他方面
  1.不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拖延检查、不配合现场检查。
  2.资产评估机构安排他人冒用资产评估师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二、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评协对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资产评估师作出如下自律处理:
  对韶关市诺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资产评估师伍澄生予以公开谴责;对广州正森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财政部门备案名称:广东正森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和4名资产评估师予以严重警告;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和3名资产评估师予以警告。此外,对8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4名资产评估师采取约谈提醒、强制培训的自律监管措施。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2月24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