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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趣的投资回购约定!江西12366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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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涉税业务

 

咨询对象:江西

留言时间:2026-01-07

问题内容:

企业A投资了企业B,投资本金2000万元。

投资协议约定了需要完成相关业绩,否则触发回购。回购按以下三种方式取最高金额,①按公司估值*持股比例,②按投资本金+投资本金*12%利率*时间,③按投资本金+公司未分配利润*持股比例。企业B因完不成业绩,触发回购。

三种方式算下来方式②金额最大,对方需退我们2800+万,我们有了800+万的投资收益,我想请教下这个八百多万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不?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1-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感谢您的咨询!因您反映的问题需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恐受限于留言这一咨询形式,从而造成理解偏差,为此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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