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业务,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27日之前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不适用本指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所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113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6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