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提升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8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