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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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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2、增值税应税货物包括哪些 ?

3、增值税应税服务包括哪些 ?

4、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

5、增值税上销售货物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

6、增值税上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如何确认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

7、增值税上销售金融商品如何确定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

8、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包括哪些情形 ?

9、增值税上服务和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 , 是指哪些情形 ?

10、增值税上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哪些情形 ?

11、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12、企业购买股票或者基金 ,持有期间取得股票股利或者基金份额分红是否缴纳增值税 ?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6-01-01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

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增值税应税货物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增值税应税服务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发布日期:202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增值税上销售货物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6-01-01

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货物的,是指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6、增值税上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如何确认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6-01-01

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是指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7、增值税上销售金融商品如何确定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6-01-01

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金融商品的,是指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8、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6-0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9、增值税上服务和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增值税上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6-01-01

一、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二、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

(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12、企业购买股票或者基金,持有期间取得股票股利或者基金份额分红是否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04-18

企业购买股票或者基金,持有期间取得股票股利或者基金份额分红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上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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