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以案为鉴:从合作伙伴到风险源头 企业信息安全该如何守护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中税答疑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案例简述

吉林市某财务公司及实控人李丽,利用涉税中介身份,盗用信息控制大量空壳个体户,虚构业务虚开发票。2020至2023年间,累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782份,金额达2.14亿元,非法牟利94万余元。该企业通过精准控制开票额度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并向建筑企业人员提供违规发票以结算工程款。案件由税务与公安联合侦破。2024年9月,涉案主体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2025年3月,李丽等人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被没收,下游受票企业也受到依法处理。

一、企业身份被盗用的三重风险

1.法律责任风险

民事责任:冒名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有效,被盗用企业需承担履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但企业可依据关于无权代理的规定,向行为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1条、172条、490)。

刑事责任:若被用于虚开发票、非法集资等犯罪,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刑事调查和处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第176条、第31条)。

税务责任:被冒名企业可能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2. 信用与经营风险 

信用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面临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参与招投标、申请贷款等。

资产安全威胁:冒名公司可能转移资产、虚构债务,损害被冒用人权益

3. 财务与声誉风险 

资金损失:冒名行为可能导致企业银行账户资金被非法转移,或使企业陷入不必要的担保责任。

声誉损害:企业商誉受损,与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破裂,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融资能力。

二、企业身份安全防护“三道防线”

防线一:日常防范机制

定期(建议每季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税务局等官方平台核查企业登记信息、纳税申报状态。

在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开通登记信息变更提醒服务。

建立严格的内控授权制度,对重要文件的签署实行审批与用印分离,并保留完整记录。

防线二:技术防护手段

积极申领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行),其在办理业务时具有与纸质执照同等的法律效力,且更安全便捷。

妥善保管实体证照,可设置专用保管设施,并对证照使用进行登记。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涉及企业核心信息的系统部署防护措施。

防线三:应急响应预案

制定证照、印章遗失或被盗的应急预案,明确“挂失、报警、公告”的流程和责任人员。

与开户银行建立大额交易、异常交易确认机制。

三、身份被盗用后的“四步维权法” 

第一步:立即固定证据

立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下载显示异常的企业登记档案。

保存所有可能与冒名行为相关的文件、邮件、通信记录、银行流水等。

对于涉嫌伪造的签名或印章,可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步:启动行政申诉

向作出该次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撤销冒名登记相关证据材料。同步向税务机关、基本户开户银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报备情况,申请暂停或冻结可能受影响的账户与业务。

第三步:寻求司法救济

如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对冒用人及有过错的相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如冒用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应整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

第四步:完成信用修复

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撤销登记决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地方征信平台等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更正或撤销不实信用信息。

凭生效法律文书,到税务、社保、海关等相关部门更新系统信息,解除异常状态。

经营提醒: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但命脉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

与专业中介合作是市场分工的必然,但"专业"不等于"可信","便利"可能隐藏"陷阱"。企业必须明白:你可以将专业事务委托,但绝不能让控制权旁落。

建立"授权有限、过程可控、结果可溯"的中介合作机制,定期审查中介行为,是企业经营者的基本责任。

专业提示:

本文基于税务部门及司法机关公开信息进行专业分析,仅供企业合规参考,不构成具体涉税操作建议。如需处理相关涉税事项,请咨询专业财税人士或税务机关。

(案例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方通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