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具体怎么操作,跟着微小蓝一起来看看吧!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并登录。

点击【代扣代缴】模块中的【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投资人信息并点击【报送】。

点击【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修改】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等相关信息。

双击选择对应的投资人,将列出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提交。

选中投资人,点击【提交申报】-【获取反馈】显示【申报成功】。

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税款缴纳】进行缴款。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并登录。
网址:
https://gd.etax.chinatax.gov.cn/

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A表)】,选中【申报年度】,点击【确定】。


录入对应单位信息,点击【确认添加】。

在【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页面,在【税款所属期止】输入日期,点击【下一步】。

在【录入计税信息】页面,录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信息,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

在【录入减免税额】页面,选择具体减免项目,确认减免税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