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销售藏猫腻 “三重核验”明真相
——揭秘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店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店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注册店铺进行线上销售,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76.64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8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举报线索牵出“反常”网店:旺季无增长,申报数据存疑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经营“丝恋居家日用旗舰店”店铺,涉嫌隐匿收入偷逃税款。
检查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发现该公司在网络平台经营的店铺主要销售电子挖耳勺等居家产品,商品售价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店铺页面显示多款商品销量较好。根据企业纳税申报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3年,该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仅2万余元,而通过店铺显示的商品销量与售价估算,其销售收入远高于申报收入。同时,在电商销售旺季,该公司申报的销售收入数据始终未见增长,明显违背电商经营常态。检查人员据此判断,该公司存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重大嫌疑。
以案释法明后果,实际经营者交代关键证据
锁定疑点后,检查人员约谈了该店铺的实际经营者胡少君。胡少君认为网上经营隐蔽性强、难以查证,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较为抵触。
检查人员遂开展针对性税法宣传,结合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案例,详细说明偷税行为的法律后果与风险。经过检查人员耐心沟通与释法说理,胡少君逐渐认识到“依法纳税不是负担,而是合规经营的底线”,主动提供了平台店铺账号,并配合调取相关销售数据。
三重对比确认隐匿收入,严惩不贷促进平台商户合规经营
在取得订单记录、支付流水、提现明细、售后记录等平台经营数据后,检查人员启动“三重核验”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将平台订单数据与货款收取记录逐笔比对,核实资金流向一致性;二是按照电商行业惯例,剔除七天无理由退货、质量问题退款等无效订单,准确核算实际销售收入;三是将核算后的实际销售收入与企业纳税申报数据、财务账簿进行交叉验证。
经税务部门查实,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注册店铺进行线上销售,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76.64万元。面对税务部门查实的证据,胡少君承认其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徽木头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来源:安徽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