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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筑牢监督“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26-02-03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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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退休不是‘松绑’,更不是进了纪律‘保险箱’,感谢组织及时提醒、纠偏引路。”在安康市税务局的谈话室里,退休干部王某诚恳表态。此前,王某自以为“退下来就自由了”,违规在企业兼职,直到组织给予其诫勉处理,他才幡然醒悟,终止了违规兼职,并主动学习党纪条规。

王某的转变,是陕西省税务部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干部监督“第一道防线”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陕西省税务系统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严管中彰显厚爱,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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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纪检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通过及时警示、督促纠正,将各类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01

制度为基,筑牢精准监督防线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从制度层面系统谋划,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的新形势,修订完善陕西省税务系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立足“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要求,细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具体措施,压实从省局党委到基层党支部各层级的主体责任,厘清纪检机构监督专责和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的履职边界;通过设立三级审批权限、优化四类实施流程、规范三种文书模板,实现对“第一种形态”事前审批、事中记录、事后存档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监督执纪严肃、规范。

制度贵在执行,重在精准。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中,陕西省税务部门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兼顾政策精度与人文温度。在王某违规兼职案件中,组织综合考虑其退休身份、未取酬、认错态度好等因素,最终给予其诫勉处理,充分体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而对已经造成严重影响或实际后果,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则坚守制度刚性,绝不以“第一种形态”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某市税务局在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中对有关问题责任认定不够精准,拟给予相关责任人“第一种形态”处理,存在追责不到位的问题。陕西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发该问题后,及时约谈市局有关负责同志,坚决予以纠正,明确要求不得以“第一种形态”替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推动实现严肃追责。最终,相关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并被调离岗位,切实树立了“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鲜明导向。

在“第一种形态”处理措施的选用上,陕西省税务部门则坚持做到“讲究政策、运用得当、精准把握、执行到位”。在2025年陕西省税务系统部署开展的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中,西安市税务局对排查出的违规人员精准分类处置,对情节轻微的非党员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对早期违纪人员区分情形给予责令检查、诫勉处理;对未提交证件且违规出境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立案审查,通过分层施策、靶向纠治的举措,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02

数据为眼,筑牢智慧监督防线

“过去运用‘第一种形态’容易流于表面,泛泛而谈,而现在通过数据‘精准画像’,指出的问题具体又实在,干部也更心服口服。”汉中市税务局一名纪检干部感慨道。依靠数据赋能,陕西省税务部门的监督方式已从过去“依靠经验、大海捞针”,逐步转变为“依托科技、精准发力”,监督的穿透力和实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近期,留坝县税务局在研究上级税费征管审计报告时发现,干部吴某因对政策理解不透彻、风险意识不强,曾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需追究相应责任。但由于该事项发生已近一年,其间政策口径有所调整,吴某的岗位也已发生变动,对其失职行为准确认定存在一定困难。为此,该局纪检机构依托智慧监督平台,联合多个业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精准定位出3家企业因租赁土地未关联税种而导致的税款流失问题。在厘清具体症结后,纪检机构督促主责部门——法制部门依规处理。经研究,法制部门决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吴某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过程中,法制部门直面问题根源,针对性开展教育,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今后将加强政策学习,严格规范履职行为。

同样得益于大数据的“火眼金睛”,杨凌示范区税务局纪检机构通过智慧监督平台发现“违规多次享受契税首套房优惠”疑点。经查,问题源于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杨某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税款流失。鉴于杨某违纪情节轻微且积极配合整改,该局依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开展了谈话提醒。

陕西省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风险岗位与高频问题,为精准实施“第一种形态”提供数据支撑,有效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截至目前,通过智慧监督平台已累计研判处置疑点信息逾1.3万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5人次,推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03

责任为链,筑牢协同监督防线

为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的难题,陕西省税务局树立“管业务就要管队伍,管队伍就要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理念,推动“第一种形态”从纪检机构“一家抓”向各部门“大家抓”转变。通过制定《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事项清单(试行)》,建立“谈思想、谈问题、谈整改、谈建议”的“四谈”机制,并强化季度廉情提醒、半年廉情抄报与实时典型案例通报,层层压实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使“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同时,深入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着力以纪检机构专责监督撬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职能监督。陕西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机关党委每半年统计分析本单位本系统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汇总各类措施的数量、类型等,将统计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基层党组织、各主责部门和纪检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评价依据之一,精准掌握工作实效,倒逼责任落地。

责任体系贯通后,主责部门监督主动性显著提升。在税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中,陕西省税务系统各级人事部门坚持分类施策、从严从实进行甄别认定,不搞“一刀切”,防止“一锅烩”,在主动向纪检机构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同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5人。

在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的基础上,陕西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同样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督促主责部门开展提醒教育;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全程材料装入实施对象廉政档案,实现“处置—整改—监督—归档”全链条管理,以规范的档案管理强化刚性的纪律震慑。

2025年数据显示,陕西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中,“第一种形态”占比近七成,监督防线明显前移,“治未病”成效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干部认识到,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能够保护自己在清廉从税道路上不偏航、不掉队。

陕西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常态化监督成为干部健康成长的有力呵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陕西税务实践筑牢纪律防线、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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