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不再受理发票业务。
二、新办理方式
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一联卷式)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三、咨询渠道
(一)税务服务热线:12366。
(二)当地办税服务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