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背景
二、官方结论(财政部会计司)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母公司 + 全部子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财政部会计司
报表至少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财政部会计司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三、核心逻辑:看 “当期是否存在过子公司”
? 当年有过子公司(哪怕中途卖掉)→必须编合并报表;
? 当年从未有过子公司 →不用编。
四、实务要点(一次性说清)
合并范围
:包含原子公司1 月 1 日 — 处置日的经营与现金流量;
资产负债表
:期末无子公司,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个别报表;但期初数要保留上年合并口径,不调整;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必须合并原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数据;
次年处理
:202X+1 年起无任何子公司,无需再编合并报表,仅报个别报表即可。
五、一句话总结
当年处置唯一子公司、年末无子公司,仍需编制当年合并报表;次年起无需再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