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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申报期必读:增值税纳税申报新主表四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6-06-15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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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申报期必读:增值税纳税申报新主表四大变化

文/李冼

 

编者按: 增值税法落地后,五省市率先试点申报表改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一张主表,新增业务信息表实现"先填后裁",栏次增删背后是统一税制的底层重构。五省市试点纳税人7月即需启用新表,一文讲透主表变化,助你从容应对。

增值税法实施半年,纳税申报表改革终于来了。

税总办货劳发〔2026〕23号部署,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省市率先启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税款所属期6月起——也就是7月申报期——试点纳税人正式启用新版申报表。

这次改革,改的不是一两个栏次,而是整张表的底层逻辑。其中最大的变化,就藏在主表里。

一张主表,两类纳税人

过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填各的表,两套表单、两套逻辑、两套填报口径。

新版申报表把这“两张表”合成了“一张表”。除附列资料(三)因附加税费计算方式不同仍区分版本外,主表、附列资料(一)(二)及减免税明细表全部统一——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打开的是同一张主表。

这不是简单的合并。增值税法统一了税制框架,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不再是两类纳税人的“身份标签”,而是同一套税制下的“计税方法选择”。申报表合二为一,正是这一立法逻辑在填报端的落地。

对纳税人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共用同一张完整主表,系统根据业务信息表标签动态裁剪不需要的栏次。未来从小规模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不再“换表”而是“解锁”更多栏次,不用重新学一套表单逻辑。

先填信息表,再填申报表

这次新增了一张《业务信息表》,放在封面之后、主表之前。填报顺序变了:先填信息表,再填申报表。业务信息表采集的是纳税人的“标签”——登记属性、适用优惠政策、特殊业务类型等。确认后,系统根据标签动态生成适配其业务场景的申报界面。你是什么身份、享什么优惠、做什么业务,系统就只展示对应的栏次和附表,无关内容自动隐藏。

这解决了旧表的老问题:不管用不用得到,所有栏次都摆在那里,小规模纳税人面对一堆空行,一般纳税人也在无关栏次间跳来跳去。“先填后裁”让定制化申报成为可能——看似多填了一张表,实则在后续填报中少填了更多无用栏次。

理解了“动态裁剪”的逻辑,再来看栏次增删就顺了。

栏次精简了,但也新增了

主表结构“没变”,是官方解读反复强调的——整体框架保持不变,最大限度尊重申报习惯。但“结构不变”不等于“内容不变”,栏次的增删才是日常填报中最敏感的变化。

先看删的。旧表中与增值税法新规不再衔接的冗余栏次被清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主表原“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栏次,调整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口径从“政策优惠”切换到了“法定门槛”。

再看增的,变化集中在附列资料(一)和(二):

附列资料(一)——销售端细化计税方法。新表按六项计税方法分别填报: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分支机构预缴。旧表按税率分行、另设即征即退列,六分法把每种计税规则都给了独立位置,填的时候不用再往旧框架里硬塞。同时新增全部适用税率及征收率的增行功能,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税额计算栏次——前者解决多税率混营企业填不下的痛点,后者让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计算过程有了展示位置。

附列资料(二)——进项端补了三个关键栏次。一是“免税黄金普通发票等进项税额抵扣”,回应免税黄金交易中普票抵扣的政策需求;二是“长期资产进项税额转出额”,将长期资产转出从“其他”类中独立出来;三是“单独核算用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为即征即退企业提供进项单独归集通道。三个栏次看似“多填了”,实则让进项抵扣和转出的归集更清晰,减少混填带来的核查风险。

附表跟着主表一起变

主表合二为一,附表也做了增设和整合,核心变化有四:

附列资料(一)增设三张附表。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把挤在附列资料(一)里的未开票收入独立出来,正数、负数分栏填报;附2《扣除项目明细》,将原分散多处的差额扣除项目整合到一处;附3《简易计税明细》,为简易计税项目单独开辟填报通道。三张附表都是“从附列资料(一)中拆出来”的,逻辑更清晰。

附列资料(二)整合加计抵减。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将加计抵减信息统一归集,与进项明细表放在一起,便于对照对应关系。

附列资料(三)是唯一仍区分的表单。附加税费计算方式不同,仍保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版本,这是合二为一后唯一的例外。

减免税明细表结构不变。

7月申报期,试点纳税人注意什么

最后提醒几点实务注意事项:

确认自己是不是试点纳税人。五省市并非所有纳税人都纳入试点,具体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通过电子税务局弹窗、短信、税管员通知等方式告知,不确定打12366确认。

新旧表不可混用。试点纳税人必须全套使用新版申报表,不能新表填主表、旧表填附表。非试点纳税人继续按6号公告使用旧表——6号公告是旧表框架内的口径调整,试点新表是全新表单体系,两套表不能混用,不存在交叉参照。

提前熟悉业务信息表。这是新增的“入口表”,填报顺序从主表前移到了信息表,建议7月前先通过税务机关辅导材料了解标签选项。

遇到问题及时反馈。试点按“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推进,纳税人的使用反馈直接影响后续全国推广的表单调整,有问题通过电子税务局、12366或办税服务厅反馈。

一张信息表入口,一张主表共用,六项计税方法,三张新增附表——这次改革的底层逻辑是增值税法的统一税制。7月申报期在即,试点纳税人需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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