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从2026年的6月起,在江苏、河北等省开始试点实施新版的增值税申报表,老戴也下载了这个新版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来研究了一下。
老戴发现,新版的申报表确实比老版的设计要更合理,而且不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版本了,都填报统一的版本,这样也方便老戴在尽调工作中的取数工作啊,非常棒。
老戴认为其中一个新的填报方式非常实用,也可以有效地让纳税人规避税务风险。大家看看先看看这个附表。
大家看到,新版的附列资料(一)其中的附1,是让纳税人填报未开票销售情况的。我们填报老版的申报表时,大家都知道,仅仅是在附列资料(一)中对应的未开票销售额栏目中填写,而且无论是正数还是负数,都只是让纳税人“随意”填报的,不会有什么逻辑比对的。如果只是申报正数的未开票销售还好,填多了就是多缴税款嘛,至少铁军不会找纳税人啥麻烦。
但如果是后续补开前期已经申报未开票销售的发票,要在开票当期的申报中填报负数时,一旦多填了金额,后续就会触发税务预警了。
老戴就曾经有朋友因为这个问题,成了老戴的客户的。他们的财务人员就是在往期某个月的申报时申报了正数的未开票销售,后续补开发票的时间分隔得比较远,他们的财务人员后续申报的负数未开票销售额,累计超过了前期的正数金额。而申报的当期,由于系统当时是没有比对的,所以申报的时候也没啥风险提示,直到申报结束后差不多一年多了,才有风险预警信息,提示他们累计申报的负数未开票销售额大于往期正数的累计数。他们当时还不知道为啥,老戴是帮他们从开始有正数未开票销售额发生至发出预警的当期捋了一遍,才发现具体出问题的是哪一个月的申报,最终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了事。
但按照新版申报表的这个附列资料的逻辑看,就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发生上述风险情况了。因为纳税人如果需要填报负数金额的,就得先查找该负数对应的正数发生期间并进行填报,你查找都查找了,顺便核对一下是否累计申报负数的金额超过了正数发生额,也是很自然而然的事了吧。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上述老戴的那位客户的风险了。
好了,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