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增值税法后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差额征税吗?
解答:
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差额征税,并没有完全被废止,但是适用条件更加严格,而且开票规则也发生了变化。
一、差额征税依然保留,但分两类场景、有严格限制
依据《财政 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增值税法衔接文件):
1.一般计税项目(9%税率)
仅跨区域预缴环节可差额扣除分包款计算预缴税款;纳税申报环节全额计税,不能差额,分包凭专票正常抵扣进项,无差额计税申报规则。
预缴公式: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分包款)÷(1+9%)×2%。
(预缴计算规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4 号(《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2.简易计税项目(3%征收率,过渡期2026.1.1—2027.12.31)
预缴+纳税申报全程均可差额扣除分包款,以总包收入扣减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税;
仅两类业务允许简易计税,可差额计税:①清包工工程;②2016.4.30前开工老项目;2026年新签甲供工程取消简易计税,不得差额征税。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分包款)÷(1+3%)×3%。
二、差额扣除硬性前提
1.分包必须取得合规发票:发票备注栏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项目名称;
2.同一笔分包款不得重复抵扣:简易计税差额扣除后,对应分包进项不能再抵扣;
3.无分包支出时,全额计税,不存在差额扣除。
三、2026年最大政策变化(开票规则)
新法取消原“差额计税、全额开专票”规则,执行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总包总价款内,分包扣除部分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专票;仅差额增值部分可开具专票;
实操两种方式:
①发票系统勾选「差额征税」,一张发票完整开具,备注自动标注差额;
②分票开具:分包额开普票,剩余差额开专票。
四、政策依据
1.《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跨区域建筑预缴规则);
2. 《财政 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四)项、第(十二)项:简易计税建筑服务可扣分包款,同时明确差额开票约束;
3.过渡期:简易计税差额政策仅执行至2027年末,到期后另行调整。
五、精简实务总结
1.一般计税:预缴可差额,申报全额、分包凭票抵扣;
2.简易计税(清包工/老项目):预缴、申报均可差额,仅过渡期有效;新甲供工程无简易、无差额;
3.开票新规:分包扣除部分不能开专票,只能差额部分开专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