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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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收到一张建筑劳务发票,开票方在外省,这属于异地施工,但是并未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请问我企业作为受票方有何税务风险?
发布时间:2026-06-15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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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企业收到了一张“建筑劳务”发票,开票方在外省,这属于异地施工,但是并未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请问我企业作为受票方有什么税务风险?

答复

作为受票方,若开票方未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能存在以下税务风险:

1. 发票合规性风险

因为根据税务的规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开票方未按规定预缴税款,其开具的发票本身可能被视为不合规。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若发现开票方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可能对您取得的该张发票的合规性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规定,异地施工企业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后开具发票。若开票方未履行预缴义务,发票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发票。受票方取得此类发票,可能无法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加企业税负。 

2. 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机关可能对未预缴税款的异地施工行为进行重点稽查。若受票方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开票方的预缴税款证明,而开票方无法提供,受票方可能面临税务调查,需解释发票来源的合法性,增加税务管理成本和合规风险。  

税务机关在核查开票方未预缴税款的问题时,可能会延伸检查到您企业,以核实该笔业务的真实性、价格的公允性以及资金流向等。虽然您企业是受票方,但若被卷入此类调查,将耗费时间和精力。

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求发票合法合规。若开票方未预缴企业所得税,受票方取得的发票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相关费用支出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企业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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