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最近电信公司的客服经理说我们连续三年的专线费他们可以送我们一台手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电信公司开三年的专线费,不在发票上体现手机的赠送?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5号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进行分别核算,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电信公司开具的发票应当将专线服务费与手机的价款在收到的全部价款中进行分摊再分别按各自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墨子老师,您好!最近电信公司的客服经理说我们连续三年的专线费他们可以送我们一台手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电信公司开三年的专线费,不在发票上体现手机的赠送?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5号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进行分别核算,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电信公司开具的发票应当将专线服务费与手机的价款在收到的全部价款中进行分摊再分别按各自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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